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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ST紫天(300280)(300280.SZ)晚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21日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21条之规定旭胜配资,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条、第10.7.2条、第10.7.9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XX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深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ST紫天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5〕308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经福建证监局调查完毕,拟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2,499,275,347.89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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